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招生”,做好学校2019年“专升本”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2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甲秀校区贵阳市市东路50号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
第二条招生计划及对口专业
我校2019年“专升本”分专业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我校官网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条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
2019年我校“专升本”各招生专业的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如下: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教材名称 |
主编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版次 |
中医学 |
中医综合 |
《中医基础理论》 |
王键 |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18年 |
第十版 |
《中医诊断学》 |
李灿东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6年 |
第十版 |
《内经讲义》 |
贺娟、苏颖 |
人民卫生出版 |
2016年 |
第三版 |
《临床中药学》 |
周祯祥、唐德才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6年 |
第一版 |
《方剂学》 |
李冀、连建伟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7年 |
第十版 |
《中医内科学》 |
薛博瑜、吴伟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2016年 |
第三版 |
针灸推拿学 |
针灸推拿综合 |
《针灸治疗学》 |
高树中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6年 |
第四版 |
《推拿学》 |
房敏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6年 |
第四版 |
《刺法灸法学》 |
王富春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8年 |
第四版 |
《经络腧穴学》 |
沈雪勇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6年 |
第四版 |
康复治疗学 |
康复治疗综合 |
《康复医学概论》 |
王宁华 |
人民卫生出版 |
2013年 |
第二版 |
《康复评定学》 |
王玉龙 |
人民卫生出版 |
2013年 |
第二版 |
《物理治疗学》 |
燕铁斌 |
人民卫生出版 |
2013年 |
第二版 |
《作业治疗学》 |
窦祖林 |
人民卫生出版 |
2013年 |
第二版 |
药学 |
药学综合 |
《有机化学》 |
赵骏,杨武德 |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
2018年 |
第二版 |
《分析化学》(上) |
张凌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6年 |
第四版 |
《分析化学》(下) |
王淑美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7年 |
第四版 |
《天然药物化学》 |
冯卫生,吴锦忠 |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
2018年 |
第二版 |
护理学 |
护理综合 |
《基础护理学》 |
周春美,张连辉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2014年 |
第三版 |
《护理学导论》 |
李晓松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2014年 |
第三版 |
《内科护理学》 |
李丹,冯丽华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2014年 |
第三版 |
《外科护理学》 |
熊云新,叶国英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2014年 |
第三版 |
《妇产科护理学》 |
夏海鸥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2014年 |
第三版 |
《儿科护理学》 |
张玉兰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2014年 |
第三版 |
中药学 |
中药学综合 |
《临床中药学》 |
周祯祥、唐德才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6年 |
第一版 |
《中药分析》 |
梁生旺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6年 |
第一版 |
《中药化学》 |
匡海学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7年 |
第三版 |
《中药药剂学》 |
杨明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2018年 |
第一版 |
第四条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划线规则
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9〕14号)文件精神要求制定:
1、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分科类划定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划定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50分。
第五条 录取规则
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按合计总分(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按各专业及科类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六条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条收费及标准
按贵州省相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奖助学金政策及处分规定
我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第九条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8308474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
邮编:550025
网址:http://zs.gzy.edu.cn
E-mail:gzy_zs@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