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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7-01 】

学校概况:

贵阳中医学院是贵州省属公办的一所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代码:1066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校分为北校区及大学城校区。北校区位于贵阳市市东路50号;大学城校区位于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 。

录取规则:

1.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查。

2.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3.录取原则、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录取新生工作规则,以及《贵阳中医学院录取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分数优先、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科目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已满,同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总分偏低或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对考试科目、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如江苏等),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

5.新增专业:运动康复学、生物制药。

6. 作为贵州省“卓越中药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单位,开设“卓越中药师培养计划”实验班。“卓越中药师培养计划”实验班不设单独招生,中药学专业新生入校后,经择优遴选进入该班学习。

7.作为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开设“五年制中医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实验班不设单独招生,中医学专业新生入校后,采用择优遴选的方式,进入实验班学习。

8作为贵州省“卓越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培养”单位,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开设“卓越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培养”实验班。实验班不设单独招生,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新生入校后,采用择优遴选的方式,进入实验班学习。

9.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等按照专业招生,新生入学后,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对相关专业学生进行不同专业方向分班培养学习。

10. 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

11. 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建议报考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8米、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12. 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其它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中医学院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 邮编:550025

电话:0851—88233050 传真:0851—88233050

网址:http://zs.gzy.edu.cn

E-mail:gzy_z0s@sina.com